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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进数字基座和智慧场景建设,南阳市2023年度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计划公布

导语:2023年重点推进“1”个数字基座和“10”个智慧场景建设,包括南阳市综合服务门户、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生态、智慧社区、智慧消防等内容。

  (本文原标题为:南阳市2023年数字政府建设计划出炉,重点推进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7月14日消息,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2023年度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计划》,其中明确,2023年重点推进“1”个数字基座和“10”个智慧场景建设,包括南阳市综合服务门户、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生态、智慧社区、智慧消防等内容。

  其中,大数据中心(一期)作为全市数据赋能底座,重点建设完善各类综合基础库、专题库、主题库和应用库,推进政务数据和企事业单位数据汇聚,以数智能力助推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支撑政务效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督、营商优化、经济分析七大领域应用场景创新,面向政府、企业及公众提供各类数据赋能服务,为数据市场化改革及数据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大数据中心(一期)2023年重点建设数据中台、四电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一体化安全防护平台、视频中台、区块链公共基础平台、CIM基础平台等公共支撑平台,建设社会风险预知预警管控平台、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等,开发基于公共支撑平台的直接应用和间接应用。

  此外,建设完善“豫事办·宛快办”App,并以此为基础,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事项。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种类和服务渠道,把“宛快办”打造成为南阳市综合服务门户。

  在资金支持上,《建设计划》明确,将拓宽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广泛筹集建设资金,选择合理互利的运营模式,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新模式,鼓励在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换产业,以产业换项目。

  数字南阳科技有限公司应充分发挥公司投资融资功能,灵活应用专项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募集建设资金,提升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运营能力,合理区分项目建设性质,以运营项目收益弥补项目建设投入不足。

  附全文:

  南阳市2023年度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宛政办〔2022〕4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宛办〔2023〕7号),确保我市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在系统性、整体性框架下有序推进,特编制本计划。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补缺健全的原则。以满足市委市政府战略任务为基础,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和“缺什么补什么”相结合,优先推进公共基础支撑类和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化项目建设。

  (二)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和年度计划的目标引领作用,坚持规划引领、标准统一、市县一体、统筹建设的思路。发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统筹规划设计、统筹技术标准、统筹资金管理的作用;发挥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在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全流程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数字南阳科技有限公司在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作用。

  (三)坚持统筹管理、效益优先的原则。全市非涉密数字化项目实行统筹管理,密切协同建设与使用、业务与数据、使用与运维的关系,全面推进市建业务系统互通共享。全面分析掌握现有信息化系统和新建系统的业务、技术和底层逻辑关系,充分发挥现有系统的支撑作用,坚持“满足需求、适度超前、以建为用”的原则谋划和建设数字化项目,并从可用性、使用率、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对其进行效益评估。

  二、2023年度重点建设项目

  2023年度计划以基础类、支撑类信息化项目为重点,提升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基础支撑能力,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智慧场景,积极推进“1”个数字基座和“10”个智慧场景应用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获得感。

  1.南阳市大数据中心(一期)。大数据中心(一期)作为全市数据赋能底座,重点建设完善各类综合基础库、专题库、主题库和应用库,推进政务数据和企事业单位数据汇聚,以数智能力助推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支撑政务效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督、营商优化、经济分析七大领域应用场景创新,面向政府、企业及公众提供各类数据赋能服务,为数据市场化改革及数据产业发展奠定基础。结合我市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年度谋划和长远发展,大数据中心(一期)2023年重点建设数据中台、四电应用平台、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一体化安全防护平台、视频中台、区块链公共基础平台、CIM基础平台等公共支撑平台,建设社会风险预知预警管控平台、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等,开发基于公共支撑平台的直接应用和间接应用。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中医药发展局等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建设周期:2023年7月———2024年8月

  2.南阳市综合服务门户。建设完善“豫事办·宛快办”APP,并以此为基础,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事项,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种类和服务渠道,把“宛快办”打造成为南阳市综合服务门户。建设完善政府评价系统,整合归并现有各类评议评价系统。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建设周期:2023年7月———12月

  3.领导驾驶舱。建设领导驾驶舱,对城市运行数据智能化分析,对城市运行、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现状进行系统展示,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预测预警,并将运行状态和预测结果进行可视化呈现,从不同维度直观呈现城市运行状态。建设完善调度指挥体系,满足重大事项和社会应急事项的调度指挥要求,满足对经济运行和城市管理的调度需求,构建城市“一屏统揽”“一网统管”现代化治理新格局。建设完善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全流程监控系统,全方位掌握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通过对建设过程数据的分析,实现预警预判,为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提供直观参考。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水利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建设周期:2023年7月———12月

  4.智慧城管。按照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我市实际需求,建设包括数据体系、应用体系、管理体系、基础环境4大体系和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决策建议系统。同时整合归并智慧执法、智慧园林、智慧市政、智慧环卫、城区防汛及水质监测预警等系统,配套建设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海绵城市建设监测管控平台,打造城市管理“一网通管”体系,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市直各相关单位

  建设周期:2023年7月———2024年8月

  5.智慧医疗。建设南阳智慧医保平台,推动医保服务、支付方式、基金监管等关键领域的智慧化改造,为群众提供更优更便捷的医保服务。积极探索“智慧中医药”服务模式,提升中医药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助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遵循《“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搭建健康管理服务平台,着力打造集大数据技术、AI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监控为一体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医疗智慧化建设,实现挂号就医、医保核销一体化服务,实现公立医疗机构的网上预约、缴费结算、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的统一归口。拓展电子居民健康卡应用,逐步推进其在预约挂号、诊疗检查、查询、审核、住院、结算等全程医疗功能的“一卡通用”。加快互联网+医疗体系建设,为居民提供远程诊疗、健康咨询、精准健教等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中医药发展局等市直各相关单位

  建设周期:2023年7月———2024年7月

  6.智慧文旅。建设集游客、景区、服务机构、政府部门需求一体化的综合性智慧文旅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南阳旅游品牌和南阳文化影响力,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线上整合全市文旅资源,围绕“两汉文化”“官署文化”“圣贤文化”、南水北调源头、自然风景,提炼打造南阳特色线上文旅品牌,为政府提供更加高效的管理手段,为游客提供更优更全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建设周期:2023年8月———2024年8月

  7.智慧市场监管。基于“互联网+”模式,实现对市场监管信息采集、整合、分析、研判、决策、指挥的一体化集中控制,为市场监管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精准宣传、高效服务、规范管理的业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申报备案、解决投诉、问题整改等便捷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对监管过程、结果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全程监督渠道,推动建设政府部门协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新型智慧市场监管模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建设周期:2023年7月———2024年6月

  8.智慧社区。在南阳智慧社区(一期)建设基础之上,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为依托,结合南阳本地特色,以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联通为基础,打造覆盖基层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四社联动、志愿者服务等“四位一体”,智能物联的南阳市新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各相关市直单位

  建设周期:2023年7月———2024年7月

  9.智慧交通。围绕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搭建覆盖所有交通部门的信息共享通道和业务联动机制;面向交通管理、交通服务、出行服务多维层面,全面提升南阳交通的便捷化、数字化和智慧化水平;全面布设涵盖人、车、路、环境的全方位感知网络;对现有交通业务系统数据进行集聚、共享、匹配、融合后,深化数据资源、信息资源的挖掘分析层次;融合多种人工智能优化算法,具备实时分析决策与评估能力,全面提升南阳市交通全维感知、智慧分析、管控服务、安全监测和应急指挥能力;形成多网覆盖、多部门互通和多数据共享的集约化交通管理指挥平台;打造覆盖多种交通模式的智慧出行全链条服务系统,为南阳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好的综合交通出行服务,打造智慧交通地级市新标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各相关市直单位

  建设周期:2023年10月———2024年10月

  10.智慧消防。以满足火灾防控“自动化”、灭火救援指挥“智能化”、日常执法管理“系统化”、大数据决策“智能化”实际需求为目标,借助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消防管理模式,实施智慧防控、智慧作战、智慧执法、智慧管理,实现对重点单位、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推动多项消防业务应用建设。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建设周期:2023年10月———2024年10月

  11.智慧环保。建立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南阳段)“三水”一体化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识别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南阳段)主要风险源能力,提升库区水生态健康水平和水源区水质目标精细化管理水平;运用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及遥感技术,完善南阳市大气污染感知、监管信息化体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能力;运用人工智能模型算法深度挖掘技术,对全市生态环境相关的视频数据资源进行智能分析,完善污染防治精准决策机制,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智慧化。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各相关市直单位

  建设周期:2023年10月———2025年8月

  三、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协力推进。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和各需求单位扎实推进项目组织和全流程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进度适时成立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直需求单位、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共同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全面做好项目设计、建设、应用工作。各需求单位加强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沟通联动,充分发挥项目需求单位的需求引导作用,全流程参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二)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拓宽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广泛筹集建设资金,选择合理互利的运营模式,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新模式,鼓励在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换产业,以产业换项目。数字南阳科技有限公司应充分发挥公司投资融资功能,灵活应用专项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募集建设资金,提升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运营能力,合理区分项目建设性质,以运营项目收益弥补项目建设投入不足。

  (三)注重成效,确保安全。充分发挥监督评估导向作用,客观公正评估项目建设使用成效,以应用成效为最终评价标准,坚决杜绝重建设、轻应用,重使用、轻运营,把应用成效作为选择建设和运营企业的根本标准。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安全的管理,注重数据安全,明确政府对政务数据资产的所有权,规范数据运营、交易、使用流程,明确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对数据资产的权责。

【责任编辑: 王熙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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